7月3日,记者从海萌律师所获悉一起商标争议案,我市某家纺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顺利维权。对于类似现象,樊律师提醒说:“最近的"ipad商标争议"等就是知识产权的争夺战。如今企业大多都拥有自己的品牌,这些品牌从无人知晓到声名远播都有个过程,这里面凝聚了企业的信誉。知识产权受侵害,对企业的发展大为不利,企业主应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商标权争夺,没有硝烟但关乎名利。2010年8月,我市某家纺企业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一纸传票,上海某家居公司以申请人的身份诉我市某家纺公司所拥有的某一商标侵犯了其字号权,构成恶意抢注的不正当行为,要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上海某公司在1998年提出这起案中的引证商标(引证商标是驳回你的商标时,用来证明他人已在先申请和注册了的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于2000年在第35类推销(替他人)服务项目上获准注册。2005年,我市家纺公司提出该案争议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于2008年在第24类床品等家居商品上获准注册。
对于这起商标争议案,樊律师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的知名度情况,也就无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损害了申请人的商号权。对方也没有提交其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24类床品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引证商标的证据材料,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未构成《商标法》“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后采纳了樊律师的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并在今年4月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我市某家纺公司拥有该商标权。
“就这次的商标案来说,里面有个注意点,如果对方商标先被评定为驰名商标,我们这方后注册使用的这个商标,有恶意抢注的不正当行为。”樊律师提了几个建议:“现今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其中第一项工作是登记,很多知识产权都是先登记的人先得。一些代工厂在帮人代工时使用花型或者商标的时候要谨慎一些,了解清楚它们是否是盗用品。查找商标和花型有无专利可上相关的网站检索,非常方便。如果自己的花型已经注册版权但被人盗用,可以起诉对方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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