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福建“钓鱼台国宾馆”商标风波

福建“钓鱼台国宾馆”商标风波

    发布时间:2012-04-27

厦门市中级法院26日公布一批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福建大统圣味食品公司、厦门夸克洲科技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对外宣传、产品包装上使用“钓鱼台国宾馆特别宴会专用产品”字样,被钓鱼台宾馆管理局告上法庭。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名被告停止在其产品及宣传上使用“钓鱼台国宾馆特别宴会专用产品”等字样,并赔偿20万元。

厦门市中级法院法官介绍说,钓鱼台国宾馆是由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管理,管理局拥有注册商标“钓鱼台”、“钓鱼台国宾馆”等,并于200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确认为驰名商标。福建大统圣味食品公司、厦门夸克洲科技公司在未经过管理局商标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监制的“天地健康露”系列矿泉水和“天地露”系列纯净水对外宣传、产品包装上使用“钓鱼台国宾馆特别宴会专用产品”字样。

 

 
钓鱼台国宾馆

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认为福建大统圣味食品公司、厦门夸克洲科技公司的行为侵犯其所注册的“钓鱼台”“钓鱼台国宾馆”商标专用权及企业名称权,诉请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它是商标所有人的财富。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在市场竞争中用伪劣产品获取非法高额利润的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本案两被告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在其同类产品中使用“钓鱼台国宾馆特别宴会专用产品”字样,利用“钓鱼台”、“钓鱼台国宾馆”的名气进行自身非法宣传、获取非法利润的主观意图明显,客观上造成了商标权利人的声誉及经济损失,同时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