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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餐馆起名"同一手锅"

    发布时间:2009-03-31


  网友贴出来的两个“最雷人餐馆”


  重庆商报3月31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大渝网上发帖,称涪陵的两餐馆分别取名为“同一手锅”和“同一首戈”,听上去与央视品牌栏目《同一首歌》同音,有网友也戏称这两个餐馆是“最雷人餐馆”。


  昨日,陈先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涪陵玩耍时,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外面看到一路边小餐馆取名为“同一手锅”,而太极大道上一餐厅的名字也是“同一首戈”,都与中央电视台品牌栏目《同一首歌》谐音。帖子发出后,立即引来网友热议,称这两个店老板相当有“经营头脑”,只不过就是店名太雷人了,完全称得上是“最雷人餐馆”。


  据悉,取名为“同一手锅”的餐馆不大,两间门面约40平方米左右,摆放有8张餐桌,室内装修也十分简单,广告牌上除了有“同一手锅”几个醒目大字外,还有“主营炒菜、蒸菜、江湖菜、小火锅”等字样。据了解,餐厅老板姓胡,年龄20多岁的他在此经营已三年多了。胡老板称,他当时在开业之时,看到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突然就想到取这个店名,“手”代表“人”的意思,“锅”代表“煮饭的锅”。


  另一家“同一首戈”餐馆的老板姓孟,据介绍这家店是3月20日才开业的,也是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节目后取的这个“响亮的”店名,“取这个名字主要是好听、好记,并没有其他意思”。


  昨日涪陵工商局名称管理科杨科长介绍说,中央电视台品牌栏目“同一首歌”是注册商标,但它注册的类别没有涉及餐饮服务类,按照商标注册法规,餐馆的这种谐音取名跨行业类别了,应该不构成侵权;虽然取这样的店名有一定误导之嫌,但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禁止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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