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伊琳
1-2月,2.69万亿银行信贷增量中,有多少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金融危机下,为了让更多贷款进入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被政府作为银企共赢的融资新“通道”,在浙江和福建两省率先推行。
然而,银行的态度犹如一盆冷水,这项业务的开展仍前路未卜。
浙闽试行
3月24日,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手制定《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一种融资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由企业或商标权利人以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或者为债券人实行担保,并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
《规定》表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还款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银行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商标,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银行对不足部分金额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其实,为帮助企业解决因银根紧缩、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造成的经营困难,福建省早在去年9月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半年来,福建共有海壹食品饮料等19家企业采用这种方式获得贷款8408万元,其中最大一笔合同获贷款2000万元。
福建的经验启发了浙江。
曾受命起草《绍兴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的绍兴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梁钦鸿透露,“金融危机期间,企业融资困难,工商部门想为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因此一直在考虑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实施机会和具体工作方法。”
去年12月17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行长方云海,就“会稽山”商标专用权质押签下8200万元的授信合同。
绍兴率先试行的灵感就来于此,而浙江也似乎接通了银行资金进入企业融资的新通道。今年3月,位于丽水的浙江飞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飞雁”商标使用权为质押贷款1500万元。
银行的冷漠
两省商标质押的推行,年初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一个宏观的政策背景。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质押贷款。
这无疑为危机下的企业送上“及时雨”,而银行却并不积极。
在福建,虽然政府强势推行,但这项业务依然艰难。以厦门为样本,除农信社外,在厦门的所有商业银行目前几乎还没开展这样的业务。位于集美后溪镇的一家生活用纸企业有个福建省著名商标。老板闻此消息向数家银行咨询办理贷款,均遭拒绝。
商标质押在浙江的推行也存在不少障碍。
“对银行来说,商标权质押贷款惟一不能突破的底限是,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必须良好。”绍兴市农村合作银行相关人士认为。
前述“会稽山”商标质押8200万授信事件中,截至2008年10月31日,该品牌的商标评估价高达6.323亿元。对此,评估机构相关人士认为,商标的价格是有波动的,一些突发性事件会导致其骤跌,这和质押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有所不同。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相关负责人虽然对商标质押贷款表示认可,但他同时指出,目前我国商标使用权的变现能力太差,银行不得不持谨慎态度。即使银行同意办理商标质押贷款,其可贷款额度相比于商标评估价,折扣也会较大。
该人士进一步认为,像“会稽山”这样的好品牌,2008年完成销售收入8.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7%,其企业本身就是各家银行抢夺的客户。
“商标价值的评估是否公正?企业出现问题后,商标价值如何兑现?我觉得都是值得关注的。”上述银行人士进一步表明其忧虑。
法之“盲点”
这是银行业的一块坚冰,虽然已经“破壁”,但并非是政策风起就能顺利穿行。
据温州市工商局统计,2008年温州的巨日鞋业、奥古斯都、飞鸵、多尔康、日泰、邦赛这6家企业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总价值过亿元,但没有一家企业单独通过商标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
厦门中行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当前商标权不像房产那样比较容易评估,在遇到问题时,这些商标也很难进行拍卖,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配套,银行的贷款安全得不到保证,风险很大。
商标界律师马燕飞也表示,从全球范围看,可口可乐、麦当劳等全球知名商标都曾质押获得贷款,而知名度一般的商标获得质押贷款的现象并不多见。
况且在我国,银行目前开展这项业务,还存在着法律空白。
《物权法》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自2007年10月起施行。至此,1997年的老办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停止执行。而依照老办法制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也相应地自动失效。目前,商标质押登记处于真空或断层状态。
最近,新华视点披露的“漂流岛”涉嫌造假事件,更增强了银行对这项业务踌躇不前的理由。
披露的信息显示,福建省名为“石狮市漂流岛服饰有限公司”通过造假,轻易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从而引发业内人士对“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过程的种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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