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方位、多层次的广泛宣传,从消费者到经营者、从企业到政府机关,我国全社会商标维权意识已明显增强。笔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由于社会各界参与商标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2008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主动投诉的商标违法案件数量首次突破1万件,达11474件。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以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整合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的优势,采用新闻发布会、电视节目专访、报刊专题报道、商标有奖知识问答、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侵权物品、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行政执法的巨大成果,有效增强了企业和广大商标权利人、消费者、经营者的商标意识,震慑了违法分子。
据介绍,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注册人主动投诉案件11474件,在全部商标违法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达到20.26%。其中一般违法案件1350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11.77%,侵权假冒案件10124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88.23%;国内投诉案件7984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69.58%,涉外投诉案件3490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30.42%。从各地情况看,商标注册人主动投诉案件数量位居前六位的省市是:广东省1561件,浙江省1193件,北京市1043件,福建省1031件,河北省676件,河南省672件。以上六省市查处商标注册人主动投诉案件共计6176件,占商标注册人主动投诉案件总数的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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