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王振宇 俞斌 实习生 施蕾)拥有驰名商标或者2008年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称号,企业年检时可以高挂“免战牌”。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今年该市企业年检将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对金融危机期间企业出现的“存续”困难,工商部门表示,企业说明情况可不予吊销。
两种情况下企业可“免检”
“企业如果被评为省级著名商标,就可以不参加年检。”昨日,武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该局对企业年检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两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免检资格:内资企业连续二年以上,外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按时参加年检;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或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且同时具备相关条件之一的(拥有国家驰名商标或当届湖北省著名商标;有关部门授予当届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被评为当届省、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单位等)。
困难企业说明情况不予吊销据了解,去年以来,一些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出现困难。为解决此类企业的“存续”难题,此次新政提出: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内外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根据企业申请,可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于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外资企业,如企业仍有发展意愿的,可经企业申请并说明情况后,不予吊销,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
“上述两种情况均可办理2008年度年检,而在往年,将不予通过年检。”武汉市工商局上述负责人表示,对部分企业实行免检、放宽出资期限,是工商部门减轻企业出资压力,缓解企业在特定时期“存续”困境的针对性举措。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办理时限为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企业应按时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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