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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同“竹宜” 先“升”后不“生”

    发布时间:2011-08-23

 “竹宜生”撞上“竹宜升”

 

同音不同字的“竹宜生”和“竹宜升”标识分别被山东两家纺织企业使用在同类商品上之后,一场商标权之争一触即发。记者日前从当事人方面获悉,在先在第24类织物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竹宜升”商标并获得确权的山东省枣庄市兰竹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竹公司)正准备对该市邹平县另一家在相同类别申请注册“竹宜生”商标的企业发起阻击。

“对方使用‘竹宜生’标识已构成侵权,即使他们已提出注册‘竹宜生’商标的申请,肯定也下不来,因为我们的‘竹宜升’商标已在先注册。”面对市场上流通的“竹宜生”相关商品,兰竹公司负责人郭先生日前向本报透露称,该公司拥有第24类织物等商品上的“竹宜升”商标专用权,而邹平县三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公司)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竹宜生”标识的行为涉嫌商标侵权。

据了解,兰竹公司于2010年1月分别在第24、25类织物、服饰等商品上提出“竹宜升”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并在今年1月获得核准注册。

三利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日前就该商标权冲突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已提出“竹宜生”及关联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信息不便透露。经查询,三利公司关联企业在2010年4月提出“竹宜生”图文商标注册申请,目前该商标流程显示为“驳回复审”。同时该公司亦在2010年12月提出“华夏竹宜生”商标,目前尚未进入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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