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植入广告让人怀疑《非诚勿扰》的诚意,在影片中植入广告,可说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 因为商业运作的逻辑和无所不在的品牌,电影中的植入广告也在所难免
□ 导演编剧该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将植入广告对作品的影响减到最低
朋友聚餐,不喝清酒,喝威士忌,“温莎威士忌”;结账时拍出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男女相亲,女方是空姐,“哪个航空公司的?”“海航。”……。
等等,这不是广告,这是票房已达到2亿元的贺岁大片《非诚勿扰》中的几个片段。这个电影从上映开始,就因为植入广告而引来广泛争议。
虽然导演冯小刚在杭州的首映会上,一上来就为此道歉,甚至说自己还为不愿植入广告摔过杯子,但片中屡屡出现的广告镜头,仍然未免让人怀疑《非诚勿扰》的诚意。一些广告片断明显属于“强行占道”,比如舒淇扮演的空姐,在舱口漫长的迎宾镜头,一口一个“大新华航空”,基本就毫无表意作用。更有一些广告属于“画蛇添足”,比如漫长的杭州西溪湿地某楼盘的介绍,让人莫名其妙……这样的植入广告,明显影响了电影的艺术性(如果它确实有的话)。
退一步说,在影片中植入广告,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一张电影票价格不菲,看电影跟看广告自然价格不同,可是买了电影票,进来却发现像是看到了漫长的广告片,这是否算欺骗?如果商品跟电影能自然融合,那还好些,但如果生拉硬拽,广告植入得牛头不对马嘴,那就像上饭馆吃饭吃到苍蝇,不喊退票那也只能说是观众厚道。
实际上,在影视作品中植入广告,也是在所难免。影视作品本来就是商业产品,按照商业的逻辑在运作。根据《2008中国电影产业研究(艺术)报告》,2007年中国影片的单片制作成本平均约为700万元人民币。这部分成本中,赞助商投资占去了很大部分。赞助商认定的是“市场”,看中的是“投资回报率”,在这样的情况下,导演要在观众、艺术和赞助商之间博取平衡,难免会面临种种压力。比如,在《非诚勿扰》中,广告赞助占到了总投资的一半。这样的比例,也决定了我们必然会在其中看见大量赞助商的广告了。
另外,我们身边也确实充满了商业、品牌的概念,谁又能逃得掉?家里,电视、电脑、冰箱,哪一个没有大大的商标?出门,衣服鞋帽,哪一件上没有耀眼的logo?上街,满大街商铺招牌花枝招展,哪一个不是眩目的广告?影视作品既然是现实的反映,这些商品、商标,算不算是现实的一部分?
一方面植入广告影响到观众对影视剧的欣赏,另一方面又是广告植入的不可避免。那么,影视剧中植入广告,底限到底在哪里?
首先该明确的,应是尽量避免植入广告。如果不可避免,那么,请导演编剧多动些脑筋、下些功夫,尽量把植入广告融入作品情节,将植入广告对作品的影响减到最低。
也有成功的例子,如前年以黑马姿态创造票房奇迹的《疯狂的石头》,当中“牌子啊!班尼路!”的经典台词,无疑是个典型的植入广告,“班尼路”这个品牌成了追逐名牌的既辛酸又讽刺的象征。而作为关键道具出现的可口可乐,也因为巧妙融入情节而让人忘记了其中广告的因素。
从另一方面看,电影中若植入广告过多,必将影响影视剧的品质,使得导演失去口碑,从而失去进一步刷新票房或收视率的机会——说到底,这并不是个“一锤子买卖”。如果把这也计入影视剧成本,制作者就不免要考虑植入广告的利益得失了。这也是影视剧中植入广告的一个长期“占补平衡”效应。那些不动脑筋的在作品植入广告者,或许也该考虑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了。
影视剧中植入广告,还可解释为商业行为。更有甚者,是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中,姚明去看望在美国治疗的刘翔,手拎一箱可口可乐,交谈中两瓶可乐也一直摆在面前桌上,相当抢镜。这段“新闻”一播出,“植入广告”的质疑就不绝于耳。影视剧植入广告,影响的不过是票房和收视率,新闻植入广告,影响的就该是媒体的公信力了。试想:今天你能为利益在新闻中插入这样一件商品,或许明天,你就能为利益在新闻中剪掉另一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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