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大工”、“DUT”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徽标共计22件商标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全部获得商标专用权。市商标事务所负责人表示,注册商标是对学校无形资产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也为今后维权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一些机构看中了学校的知名度,抢注了我市一些高校的简称,使学校蒙受损失。”该负责人提醒说,无论企业还是高校都应有强烈的商标意识及商标注册的超前意识,否则商标一旦被别人通过合法途径抢注后,很难追回自己的在先权利。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最好在企业成立之初就同时申请商标注册,尽早地全类注册保护商标,以免各种抢注和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商标设计过程中,模仿或部分模仿他人商标,不仅失去了独创性,注册申请也很难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因此企业应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不流失。中国的企业想要开拓国际市场,应尽早注册国际商标,防止商标在国外被恶意抢注,因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依照国家行政区域划分的,向一国政府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仅在申请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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