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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遭山寨 状告“李鬼”挽声誉

    发布时间:2011-07-22

提起稻香村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稻香村”商标是著名食品商标,“稻香村”牌月饼一直广受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是“稻香村”商标的权利人。日前,由于假冒其生产的月饼因质量问题被投诉到“315”维权网,对其“稻香村”品牌造成了广泛的不良影响。近日,苏州稻香村公司在经过调查后,将提供这批冒牌月饼的厂家日天照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原告苏州稻香村公司诉称:2010年中秋佳节之际,北京某大学女生魏某在食用其学校利用过节费发放的贴有“稻香村”商标,标识由原告生产的月饼时,发现月饼馅里夹了一根毛发。魏某十分不满,于是将这一块月饼保存、拍照,并将照片上传到“315”维权网上进行了投诉,后该投诉信息被各大网站相继转载、广泛传播,给原告的声誉造成了很大影响。

事件发生后,原告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到魏某所在学校进行调查,发现被告日照天公司在中秋节前卖给该大学48000块月饼,销售金额达到63万多元。该批月饼在中秋节当天发放给该校学生,每人两块,魏某所食用的就是这其中两块。经原告调查,该批月饼系仿冒,伪造原告生产的正牌月饼,其从外包装风格、商标样式和生产标识上都与原告生产的正品月饼相同或相似。由于两者差异较小,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因而当魏某将苏州“稻香村”月饼里吃出毛发的事实、照片一经公布,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公开承认其侵犯“稻香村”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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