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6日,山东省高青县的特产———“高青大米”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为有效保护和利用好自然资源,推动高青大米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自2007年8月份起,该县将“高青大米”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对象,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了《“高青大米”特定质量及成因分析》、《“高青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通过统一种植标准、统一有机施肥、统一质量监控等措施,大米品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怎样管理和保护好“高青大米”这一品牌?高青县政府与中国农业大学签约联合开发有机大米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1万亩有机大米的认证工作,打造全省首家万亩有机大米生产基地。同时,政府还将拿出专项资金,引导懂技术、有文化的种植户成立协会组织,以地理标志做纽带,形成“公司+农户+地理标志”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让“高青大米”昂首进入大商场、大超市,成为农民增收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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