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向陕西洛川县苹果协会颁发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这标志着洛川苹果在法律意义上有了正式的“名分”。
对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自1995年开始受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以来,已核准注册400余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注册在农产品上。加强地理标志使用的管理,对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民收入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对农副产品产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及提升其特色农副产品产地的传统优势农业发展、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有着丰富农业产品资源的陕西,应该进一步增强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陕西目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韩城大红袍花椒”、“紫阳富硒茶”、“宁强雀舌茶叶”、“凤县大红袍花椒”、“洛川苹果”等五件,占到全国总量的百分之一左右。但就我们拥有的资源和注册数量相比,还处在相当滞后的水平,概括起来就是“资源很丰富,意识很淡漠,浪费很严重,任务很艰巨”。
基于上述情况,作为商标监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促使陕西地理标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促成了上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一所一标”工作,挖掘整合地理标志资源,扶持相关组织申请注册,加强使用管理,促进陕西农业的品牌建设。(张同武 张静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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