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手机近些年来可谓是无所不在,在自己工厂生产的手机上贴上“iphone”商标,用“爱疯”冒IPHONE,很多不法厂商就是以这种借用品牌的方式谋取非法利润。近日,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名工厂负责人分别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了刑。
被告人沈某、计某、陈某3人案发前系深圳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09年2月开始,被告人沈某、计某、陈某未经苹果公司许可,组织工人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鹤洲的工厂生产假冒的IPHONE牌手机。2010年9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依法对上述地址进行搜查,现场查扣假冒“苹果”牌手机32GB3GS手机50台,假冒IPHONE牌手机32GB4GSWIFI JAVA手机650台,假冒IPHONE牌手机后盖外壳共2950个。
经鉴定,上述被查扣“爱疯”物品市场价值为339300元人民币。当日在搜查现场抓获被告人沈某、计某,另一被告人陈某于9月13日被抓获。
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人沈某、计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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