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新闻里,我们经常看到某个风景名胜被抢注,风景名胜被抢注成商标的原因当然是抢标人看到其中价值觉得有利可图,但令人意外的是为什么会频频发生?而景点单位为什么没有提前对其进行保护?
这是因景点单位没有商标意识,或者有意识但又不全面。以为对景区的保护仅在于硬件的建设,而忽略了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据山西省相关部门统计,山西省5000余家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等涉旅企业中,注册了自已商标的不足百分之二,在全省50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400多处省级重点保护文物中,有自己商标的也仅为百分之四左右。可见对商标忽略到了何种地步。
特别是那些有人文背景,靠文化积淀而形成的旅游盛地,成于文化,更要保护文化。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商标是现行法律条款下最好的保护办法。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少林寺不顾世俗成见,在压力下成立了“少林实体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公司在成立之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性注册商标,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避免再出现侵权事件。对于“少林寺”这些无形的物质文化传承,如果不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还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方式。
对于地理环境形成的自然景点,注册商标也很有必要。虽然景区独特的地理环境是天生的,但是自然景区的品牌和魅力却是经过长期打造才取得的,品牌的背后是依靠巨大的旅游开发投入和宣传投入来支撑的,别人抢先注册就是自己无形资产的流失。
目前商标分类中,由于没有旅游风景区商标这一类别,所以风景区不能直接注册旅游商标。但是,旅游风景区名称涉及行业很多,可在39类中的旅游服务、41类中的公共游乐场所类注册。 景区的商标保护最好进行全部类别的防御注册即大类注册,大类注册是目前为止商标方面最完善、最全面、最可行的保护方式,此举将避免这一无形资产的流失。
最近有很多城市间的商标之争,更引发我们对商标的重视和保护。而每一个城市也值得反省,你最为骄傲的资产,拥有商标的保护么?中华商标超市网(http://www.gbicom.cn )专家说,目前对于无形资产的保护虽然有很多方式,但无可置疑的是商标法的保护力度是最大最具效力的,因此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是壮大无形资产的必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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