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王昆火)为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昨日,石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狮支行以及银监部门多次研究后达成共识,出台了有关“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新方案。
据了解,目前石狮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共31家,其中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8家,经司法认定的23家,而获“福建省著名商标”并经福建省工商局认定的企业91家。因此,根据该方案,“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以后,将有近百家企业受益。
企业可以这样办理商标质押贷款。首先,向银行提交商标质押贷款书面申请,在经过银行认可的专业机构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评估之后,银行再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及商标专用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然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最后在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后即可执行借款合同。
据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和经福建省工商局认定的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条件可优先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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