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侵权商品触犯法律本该受到刑罚,要是知法犯法就更应该严惩。今日,福建省武夷山市检察院就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张英连批准逮捕。其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却还在烧烤店里销售赚钱,终因非法经营失去自由。
张英连为了牟利,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分两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小龙购进了大量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等多种品牌卷烟存放在自己家里,并在自己开的烧烤店销售。1月20日晚,武夷山市公安局及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张英莲住处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 中华、牡丹、利群、南京、黄鹤楼、芙蓉王、七匹狼、 云烟、白沙 红双喜、玉溪等品牌的卷烟648.5条,价值141651元。检查人员还在张英莲住处,发现八个已销售出去的卷烟空箱,经讯问张英莲,其供述,已向小虎等人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牡丹、红双喜、利群、 云烟、白沙等品牌的卷烟375条,价值26230元。经武夷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张英连非法销售假烟总价值167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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