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 “军用”等特定字样不准注册———
本报报道 申请用一辆真坦克轧门的照片做商标,近日,河北钟馗门业公司的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据钟馗门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申请书显示,12月16日,钟馗公司在第6大类、第19大类的“非金属门、金属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钟馗坦克”商标,该商标图形部分竟然是一辆上世纪当时在编的坦克。经核实,该申请当天被国家商标局顺利受理。
真坦克照片做商标引起争议。在采访中有人提出,商标和企业名字都是区别性标志,前不久国家工商局发文禁止企业名称中使用涉及军队的特定字样,如“八一”、“军用”等不能用在企业名字里,像坦克、装甲车,尤其是现役在编武器装备,图像也不应该用在商标中,因为可能涉嫌泄密。
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王浩认为,用武器装备名称和形象做商标并不罕见,如“三枪”内衣;但直接用真实武装设备照片做商标相对比较少见。
王浩指出,目前钟馗坦克商标尚处于申请受理阶段,按照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还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如申请的商标没有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照片的著作权、坦克的外观专利权,只有经过公告并且没有相关权利人异议后,才能成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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