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朱翔 孙成平 通讯员 金全 吴方明)因贪图暴利,江苏人陈秀兰下单向义乌经营户订制假冒梦娜“原字弹”、“红辣椒”等名牌袜子销售,共计制售假冒名牌袜子价值120万元。她甚至还在义乌针织市场租下摊位,聘请了一个也叫“秀兰”的人一起售假。近日,义乌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秀兰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秀兰聘用的王秀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陈秀兰是江苏盐城人,是当地招商城一名经营户,她所经营的袜子都从义乌针织市场杨某处进购。2005年下半年,她发现进购来的散装袜子由于质量差很难销售,而“浪莎”、“原字弹”和“红辣椒”等品牌的袜子因为质量好、包装精美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为谋取暴利,陈秀兰动起制造假冒名牌袜子进行销售的歪脑筋。
2005年9月,陈秀兰拿着梦娜“原字弹”、“红辣椒”等商标的袜子样品,找杨某制造假冒名牌袜子。杨某随即购买了假冒梦娜“原字弹”、“红辣椒”注册商标的纸卡袜标、塑料包装袋等包装物品,在诸暨一家针织厂内进行加工包装假冒名牌袜子,并按陈秀兰要求将货发到盐城。
2006年4月19日,义乌市工商局在义乌针织市场大门口查获杨某准备发给陈秀兰的假冒梦娜“原字弹”袜子6876双、假冒“红辣椒”袜子1.6万双。同一天,诸暨市工商局在杨某经营的针织厂内查获已加工包装好的成品假冒“原字弹”商标袜子16494双、假冒“红辣椒”袜子3.79万双及加工包装假冒名牌袜子的商标卡等共计36.64万张。据统计,这两次被查获的物品共计案值近7万元。
杨某制造的假冒名牌袜子被工商部门查获后,陈秀兰依然没有醒悟,继续向义乌市场经营户下单订购假冒名牌袜子。从2007年5月开始,陈秀兰要求在义乌针织市场经营袜子的严某定做假冒梦娜“原字弹”的袜子发到盐城销售。2007年5~6月间,严某将4.68万双假冒名牌袜子发给陈秀兰予以销售。今年1~2月间,严某又将10.8万双假冒名牌袜子发给陈秀兰。
义乌市场经营袜子的蒋某也是给陈秀兰提供假冒名牌袜子的经营户之一。今年1~2月间,他在诸暨家中非法加工假冒梦娜“原字弹”等商标的袜子12.1万双,发往陈秀兰盐城的摊位销售。
去年下半年,陈秀兰见销售假冒名牌袜子的生意越做越大,便在义乌针织市场租用了一个摊位,雇用江苏射阳人王秀兰帮她经营袜子生意。王秀兰在明知经营的袜子是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依然按照陈秀兰的授意在摊位上接受客户订单。今年1~2月间,这两个“秀兰”在摊位多次向前来进货的客户推销假冒梦娜“原字弹”、“红辣椒”商标的袜子,并接受了价值55万余元的订单,最终共售出近31万元假冒名牌袜子。
据统计,陈秀兰共计签订销售假冒梦娜“原字弹”、“红辣椒”商标袜子的订单55.6万余元,已发货30.9万余元,被查扣3.6万余元。王秀兰共计签订销售假冒梦娜“原字弹”、“红辣椒”等商标袜子的订单近46万元,已发货20余万元,被查扣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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