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和服务提供者的一种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内涵越来越深广,其价值已不仅局限在市场。商标不仅体现其所依附的商品或服务的综合质量,还体现出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综合素质;商标的多少,尤其是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的多少,鲜明地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一个国家世界性驰名商标的多少,不但反映出一国的综合国力,而且反映出这个国家在世界上的综合地位。这就给商标打上了浓厚的社会作用的印记。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商标的社会作用愈来愈充分地显现出来。
一、商标体现民众素质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同一类别的商品和服务,都会有若干个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款式、质地、价格等方面或提供的具体服务上往往会千差万别,这是因为不同的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投入在产品中的具体劳动不同。所以,商标中蕴藏着生产这个产品或提供该项服务的劳动者的智慧和汗水。名牌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投入在商品中的劳动得到了社会大众高度的评价、广泛的认可和超值的兑现。商标的知名度反映了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劳动素质。
二、商标体现民族意识
当海尔冰箱走出国门,打入欧、美、日等市场时,当德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荷兰人、日本人诚惶诚恐地接过由中国人签发的商标使用许可文件时,那些国家的华人留学生,中资企业、使馆工作人员,无不感到扬眉吐气。日本京都大学的终身教授、世界营销专家纯涛一郎先生曾形象地把大和民族比喻成左边一张脸是“松下”,右边一张脸是“丰田”的产品巨人。这都告诉我们,商标已成了民族的“脸面”。
三、商标体现社会动力
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商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费大众对该商品所使用商标的认知程度。作为商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对自己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就必须不断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又是以产品或服务为基础的。一种商品或一项服务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常盛不衰,一个企业要想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就必须要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商品或服务的科技含量。由此,就形成了由市场竞争、商品进化、科技进步等元素形成的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滚动链。正是由于这个滚动链不断升级和协调,人们的生活质量才得以提高。在物质文明的推动下,又提高了人们的精神文明水平,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自从商标问世以来,它始终像一面战旗,召唤、鼓舞、激励着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作不懈的追求。
四、商标体现国家利益
二战结束以来,各国政要在国际交往中涉及到的经济内容越来越多。无论是世界各国的元首,还是政府的首脑,都注重本国产品的推介。事实表明,一个国家弱小,一个地区贫困,就缺少足够的就业机会;而就业机会的缺乏主要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支柱产业;支柱产业的缺乏又往往是因为缺少市场大量需求的名牌产品。任何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商标,都会形成大量的就业机会。夸张一点说,商标其至可以关系到民族的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因此,笔者以为,我们应当从商标的社会作用去观察和思考我国的创牌实践。
一、要有强烈的品牌意识
从一定意义上说,在今天的条件下,我们中华民族的实力,是以“中国制造”为基础,以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商标为象征。但发生在今天的许多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其一,在产品的开发上重仿轻创。其二,在商标的使用上崇洋媚外。我们也有很多一流的产品,但总是妄自菲薄。北京有家衬衫厂曾生产过世界十大名牌衬衫中的七个牌子,产品质量可称世界一流,可就是不善于在自己的产品中注入、提高商标的附加值,自己的商标鲜为人知,产品价格也低人一等。我们也曾拥有不少的国有名牌,可这些年都销声匿迹了。一些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合资时作为股份投放在合资企业中,但外国人依靠雄厚的资本,在买下了企业控股权的同时,掌握了原企业商标的使用权。在实际运作中,把原企业的商标束之高阁,只用他们带来的洋商标,久而久之,我国商标本来的知名度失去了。外国企业就是在采取这种收买——搁置——废弃的商标策略,夺去了我国商标原有的市场阵地。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要发挥自己的创牌优势
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种“学习商标法律法规,树品牌,创名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商标知名度,不断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创牌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一方面要运用品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倡爱国主义的消费观念,鼓励、提倡国人爱国货、用国货。另一方面要坚决制止和反对那些官授、钱买、自封的所谓“名牌”,指导企业脚踏实地地争创名副其实的有法律地位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必须规范名牌评选主体,建立合理的品牌评价体系。要用法规来规范和统一名牌的认定标准,统一对名牌的管理。要加大保护名牌的力度,坚决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切实创造一个保护注册商标的法制环境。尤其是作为商标主管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要依据新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坚持不懈地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力度。
三、要在创牌之路上不断奋进,尊重科学。
充分认识和发挥商标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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