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工商部门在福安市赛岐镇苏阳村捣毁一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窝点,现场查扣假冒“茅台”、“剑南春”等多种知名酒类的半成品、成品包装盒达数十万套。
福建警方19日在此间披露,经过警方近半年的努力,一起特大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成功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洪、刘某平、刘某斌已被抓获归案,并被依法刑拘。
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刘某洪、刘某平、刘某斌等人被列为主要嫌疑人,并被上网通缉。
今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之一刘某洪主动投案自首。随后,警方于5月5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平,5月14日在福安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斌。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洪、刘某平、刘某斌均为福安市人。2009年6月间,刘某洪、刘某斌与两个浙江人合伙投资创办制假工厂;2009年10月左右,该地下印刷厂“粉墨登场”开始试生产,刘某洪其子刘某平也参与进来。
据了解,该地下印刷厂前期主要印制假冒剑南春白酒外包装盒纸盒,2010年下半年扩大“业务”,印制假冒洋河牌蓝色经典系列白酒“天之蓝”、“海之蓝”等外包装盒纸盒。这些白酒外包装盒都是未经生产厂家授权许可、私自进行的非法印制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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