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如何申请专利呢?”、“未发表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吗?”……一系列问题抛向数十名法官。4月26日是第1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上午,省高院、南昌市中院、南昌市经开区法院三级人民法院与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南昌市科技局、南昌市文明办等单位在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

要大力保护特色产品商标
几年前的“孙渡”板鸭商标侵权案,让江西法院知识产权庭室的不少法官至今印象深刻。据介绍,“孙渡”牌板鸭产于丰城市孙渡镇,深受市场欢迎。由于当地人没有注册商标意识,“孙渡”商标被外地人在“板鸭商品”领域注册成功,现在孙渡本地人反而不能使用“孙渡板鸭”商标。
“这是名特产品没有得到很好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喻德红表示,重点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制度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非常必要。他还提出,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应加大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特色产品商标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90%以上属侵犯商标权类
据初步统计,我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侵犯商标权类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90%以上。
“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喻德红表示,我省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不仅在数量上日益增多,而且案件审理质量也不断提高。
多年来,我省知识产权法官始终遵循和谐司法的指导思想,在审判实践中,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2006年至2010年6月,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49.7%,撤诉占到调撤案件的71.1%,且撤诉的原因大多为双方和解,被告及时支付了相应数额的赔偿款。2006年至2010年6月,全省法院审结的二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45.5%。
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
日前,我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已经建立,全面从刑事、民事、行政各个方面提供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审判管辖体制。
2008年9月2日,永丰县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汤武昕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0年3月9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熊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5万元。
“这些便是运用了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喻德红表示,发挥刑事审判惩治作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是全省各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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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熊萍 记者贺于周报道:昨天是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南昌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明办、法院等相关单位在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公布了南昌市知名商标初审名单,南昌百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38件注册商标拟新认定为南昌市知名商标。东湖区工商局现场公布的今年两大商标侵权案例——涉假YY羽毛球拍案、米兰婚纱侵权案,本报都曾全程参与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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