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风景区“天堂寨”旅游商标被湖北抢注成功,安徽从此失去“天堂寨”商标。近期部分媒体的这则消息十分引人关注。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了解到,上述说法并不准确。“天堂寨”旅游商标确权的法律程序还未结束,此商标最终花落皖鄂谁家,尚无最后定论。
对此,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刘国建昨天“辟谣”说,湖北省罗田县天堂寨林场申请注册天堂寨旅游商标后,我省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提出异议,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期裁定异议证据不足、理由不成立,但此裁定并不是最终裁定,天堂寨旅游商标确权的法律程序远未结束。按商标法律有关规定,异议人不服异议裁定,可依法提出复审;若异议人仍不服复审裁定,还可向法院起诉。目前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已在法定时间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
据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2006年即提到,旅游风景区名称在旅行安排等服务项目上应视为一种公共资源,不宜为个别主体独占,而“天堂寨”作为风景区名称,在旅游安排等服务项目上应属公共资源,况且天堂寨区域本身就位于皖鄂两省相邻之处,湖北方面独占此名称不合适。省工商局、省旅游局及六安市、金寨县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天堂寨”旅游商标争议,多次与涉及到天堂寨区域的湖北省罗田县、英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商谈,寻求共识。
目前我省不少企业的商标意识还非常淡薄,全省各类企业有2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100多万户,而有效注册商标仅4万多件,与发达省市相比差距很大。有关人士认为,天堂寨旅游商标争议是个典型事例,对于推动企业提高商标意识可能反而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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