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知名美容美发品牌“审美”的商标纠纷案。该品牌权益人北京徐全有审美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审美公司)因不满加盟商在合作期满后继续使用“审美”标识,并将“审美”注册成企业字号,在沟通无效后,一纸诉状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北京正旗审美美容美发中心(以下简称正旗审美)告上法庭。
据悉,早在2002年11月审美公司拥有的美容院、理发店服务类“审美”商标就已被核准注册。审美公司诉称,其与刘某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合作期限至2010年5月16日。在合同履行中,刘某在未经审美公司许可情况下注册“北京正旗审美美容美发中心”。合作期满后,刘某仍然继续使用“审美”商标。审美公司认为,刘某此行为侵犯了“审美”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方在加盟期满后继续使用‘审美’商标及相关标识,肯定会让相关公众和消费者误认为是我们的加盟店或直营店,这样一旦出问题,对‘审美’品牌肯定会造成伤害。”审美公司代理律师寇先生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称。记者拨打刘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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