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兴义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一起非法制售商标案。
据警方查明,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13日期间,陕西山阳县人张峰伙同兴义市人王文金、安龙县人贺崇尧等以0.25元一套的价格在昆明市请周志群印制了20万套兴义窖酒外包装盒盒盖、南盘江牌贵州醇防伪标识及3.15贵州醇防伪标识。几人将这批假冒的商标标示运回兴义市后,交由张诗春(在逃)负责组织工人将防伪标识粘贴在假兴义窖酒盒盖上。尔后张峰、王文金、贺崇尧、张诗春4人将非法制造的20万套假兴义窖酒盒盖以1元一个的价格销售到兴义市城区的各个烟酒店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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