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口5家企业准予使用“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这5家企业分别是: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城口县大巴山绿野食品加工厂、重庆市十八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城口县盛丰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口县桃树林老腊肉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分别是:“赵孝春”牌、“陶树林”牌、“老成口”牌、“林英明”牌、“土老福”牌城口老腊肉系列产品。
据县农综办负责人介绍,此名单的出炉,是严格按照《“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定,城口老腊肉行业协会现场评审等程序产生的。
“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的使用,采取一年一评审的方式,使用集体商标,需要经过申报、审定和评审三个程序,符合条件的由城口老腊肉行业协会授予《“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使用证》。
“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维护和提高了“城口老腊肉”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度和竞争力,为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城口老腊肉”产业的发展和品牌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