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代理>“龙凤汤圆”商标侵权之争一审有果

“龙凤汤圆”商标侵权之争一审有果

    发布时间:2016-11-10

  因认为宁波龙凤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及商品包装袋上,突出使用“宁波龙凤”字号及使用含有“龙凤”字样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且侵犯了上海国福龙凤公司对“龍鳳”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海国福龙凤公司将宁波龙凤公司诉至浦东法院。

11.png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对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福龙凤公司)诉宁波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龙凤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宁波龙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上海国福龙凤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13.688万元。

        小知有话说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不断发生,企业和个人更加的重视商标注册,中细软提醒您,及时提交商标注册,不要给他人可乘之机,造成重大损失。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有改动

标签: 宁波龙凤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