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国外媒体的报道中了解到,从1978年第一场官司起,两家苹果公司Apple Corps和Apple Inc.在围绕苹果商标标志权利上的法律纠纷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
Apple Corps是一家甲壳虫乐队旗下的唱片公司,而Apple Inc.就是原先的苹果电脑。
自1978年打了第一场官司后,Apple Inc.已经慢慢地摆脱了与Apple Corps达成的和解束缚,进入了音乐行业。但直到2007年达成另一份和解协议,Apple Inc.才获得Apple Corps的大部分商标,从而为2010年11月在iTunes上推出甲壳虫专集铺平道路。
然而,有一个商标Apple Inc.直到现在都未得到:即Apple Corps的苹果标志。在2007年的和解中,Apple Corps失去了其著名的澳洲青苹果标志的法律权利。2011年3月11日在一次大胆的举动中,Apple Inc.为澳洲青苹果标志申请了商标注册。
Apple Inc.向欧洲商标局提交了2份商标申请中,涵盖了电脑硬件、在线社交网络服务、手机、乐器、游戏、衣/帽、广告、教育和广播等14个国际分类。也许事情将就此结束,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听到Apple Corps和Apple Inc.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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