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是由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一主体运营的微信订阅号,正式推出时间是2013年6月1日。据尚客圈公司法人张炫称,该公众号公开推文以后,获得了广泛的好评,甚至在社会上引起了“诗歌热”的风潮。
张炫表示,“为你读诗”公众号创立前,市场上没有以“为你读诗”为名称的商品或服务。该公众号每晚十点都会推出来宾的读诗节目,以配乐加朗读的形式与大众分享诗歌。然而,2014年9月16日,在苹果应用商店中却出现了一款并非我公司出品的“为你读诗”的APP,下载并使用之后发现,他们提供的服务和我们非常相似,甚至还使用了我们之前推送过的音频。这个APP由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推出。
有一个好创意,具体执行落地,做出一款好产品,正当产品受到广泛欢迎之际,市场上出现假冒山寨产品。有没有觉得,这个桥段很熟悉?是的,现实商场中此类现象在频繁地发生着,不少的初创企业以一个好点子开始,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做出了受欢迎的产品,很不幸地,没过多久就遭遇山寨,接下来就是品牌形象受损,最终产品传播受到巨大影响,甚至因此而导致创业失败。
初创企业遭遇品牌山寨,如何维权,尽量将对品牌的伤害降到最小,这是许多创业者都需要面临的一个课题。我们先看一下“为你读诗”的维权路径是怎样的。
2015年6月15日,尚客圈公司针对“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恶意抢注“为你读诗”APP,冒用“为你读诗”中英文名称,盗播原创“为你读诗”独家音频的行为发表特别声明,谴责该公司违背诚实信用与基本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出人意料的是,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没有停止侵权,反而在2015年6月23日,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了“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制止该公司的恶意投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以上两公司起诉至法院。
2015年12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原创“为你读诗”运营主体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Be My Guest)起诉被告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涉案手机软件名称上、其企业名称中及其涉案微信公众号名称中使用“为你读诗”字样,并赔偿原告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20万元整。
之后,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5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简言之,“为你读诗”走的是起诉维权的道路,并且维权成功,通过法院的判决,让相关公众知晓了原创“为你读诗”和山寨“为你读诗”的区别,很好地保护了品牌形象。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起诉维权的成本相对较高,尤其是从起诉到判决,时间跨度长,是品牌维权路径选择中比较“压轴”的做法。
那么,对于初创企业,如何进行品牌维权呢?小知给出以下几条建议:
首先,发现自己的品牌遭遇山寨的第一时间,要进行证据收集和保全。如果是具体的实物产品,那么可以在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索要购买凭证。对相应展示场景进行拍照、录像,如果是在网上展示,则要进行截屏。必要的情况下,应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这样以保证这些证据在相应法律环节拥有效力。
其次,与侵权人进行联络,通知对方侵权事实的存在,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协商解决办法。具体的联络与协商途径,可以是私下的,也可以是在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等方式,总之目的是达到让对方知晓,并要求对方做出回应。
再次,如果侵权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时,会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经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会责令利基停止侵权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品牌维权。这个过程中,要配合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事实上,企业在进行品牌维权时,多多少少会经历以上各个环节的步骤,但也不是说一定要严格地按照以上顺序来,比如,在保全侵权证据后直接起诉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
当然了,企业要做好品牌保护战略,更主要的是要未雨绸缪,做到商品未动商标先行,从申请注册商标开始,让自己的品牌坚若磐石,不给他人侵权的机会;在注册商标后,再遇到品牌侵权时,相关的维权过程也会顺畅许多。
以“为你读诗”品牌的维权情况来看,其实原告也就“为你读诗”申请了商标,只是在案件起诉时,商标申请尚未获准注册,也就没能直接选择商标维权的路径。说到底,商标保护是一种强保护,应该是初创企业进行品牌保护和维权的最优选择,企业一定要重视商标注册,并且越早申请越好,毕竟我国在商标注册上遵循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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