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烟台中院研究室主任曲振涛主持了发布会,烟台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永全做新闻发布会发言。
发布会上,孙永全说:“2015年,烟台市两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执法办案、突出完善机制、突出服务大局,依法充分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烟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2015年,烟台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36件,同比2014年上升 207.03%。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21件,同比2014年上升220.29%。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专利权纠纷案件19件,著作权纠纷案件899件,商标权纠纷案件163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6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6件,其他类型纠纷案件3件。共结专利权纠纷案件28件,著作权纠纷案件880件,商标权纠纷案件157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2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7件,其他类型纠纷案件4件。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结方式上看,2015年,判决方式结案147件,调撤方式结案279件,裁定驳回结案691件,裁定移送5件,其他方式结案3件。
孙全中指出,2015年案件总体数量及著作权案件呈现大幅上升,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36件,与2014年的370件相比,数量上升了近三倍。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达899件,占所有新收案件总数的79.14%。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163件,与2014年基本持平。专利权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共受理19件。
从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看,案件类型以侵权为主。芝罘区法院审理的盛世骄阳公司诉龙真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涉及到识别网络内容提供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问题,案件的审结对确立互联网著作权保护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意义重大。
在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除驳回起诉结案的案件外,调撤率达64.88%,较高的调撤率凸显了司法导向作用。烟台中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通过对诸如网吧类案件、KTV著作权类案件、销售者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已经使相关从业者对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形成合理预期,从而促使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使得此类案件调撤率大幅上升。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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