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争夺数月 三联商社商标新进展

争夺数月 三联商社商标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1-03-01

 

      

记者3月1日凌晨获悉,闹的火热的“三联”商标纠纷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2月28日晚间,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公司中小股东诉公司原大股东三联集团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定于2011年3月29日在山东省高院开庭审理。

此案还要追溯到2009年,三联商社中小股东诉公司原大股东三联集团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于2009年12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三联集团先后向山东省高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及异议上诉,异议上诉于2011年1月被最高院裁定驳回。

昨日晚间,ST三联发布公告成,山东省高院已向原、被告双方下发《开庭通知书》。该案定于2011年3月29日在山东省高院开庭审理。

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是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争夺“三联”商标,国美电器成了导火索。

2008年1月7日,因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银行贷款 3900万元,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公司股票 2700万股。同年2月14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约5.4亿元竞买成交获得三联商社27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0.69,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山东龙脊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方为国美电器。

三联商社原大股东三联集团指责国美电器“恶意竞拍”,并在随后开展了对“三联”商标所有权的争夺。三联集团坚称三联集团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三联商社继续使用“三联”服务商标已属侵权。

出于自身利益考虑,2009年和君创业公司召集的三联商社小股东呼吁上市公司应夺回商标所属权,并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前大股东三联集团侵犯上市公司商标权、同业竞争等。

资料显示,三联商社2003年重组时,与大股东三联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三联集团许可三联商社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三联”商标;如果三联集团拟放弃“三联”商标的所有权,应事先通知并获同意。但三联集团强调,无偿使用“三联”商标的条件是“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