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宅商标一案尘埃落定,记者23日从山东青岛崂山工商分局获悉,被他人抢注的北宅樱桃商标被国家商标评审委撤销了,北宅果农可以放心使用“北宅”樱桃商标。
2006年5月,"北宅BZCHERRY"商品商标被山东青岛市区两自然人抢注,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樱桃、苹果、桃、梨等十类农产品。鉴于北宅樱桃具有明显的地理标志特征,崂山工商分局建议北宅街道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提出撤销"北宅BZCHERRY"商标注册的申请。北宅街道委托的青岛金盛樱工贸有限公司2006年9月份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2010年下半年北宅街道和果农收到商标评审委予以撤销"北宅BZCHERRY"商标在樱桃等七类水果上注册的裁定书。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