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宝姿”遭侵权 状告眼镜店索赔50万

“宝姿”遭侵权 状告眼镜店索赔50万

    发布时间:2011-02-21

因被人侵权销售假的PORTS眼镜,宝姿眼镜总代理商厦门市鹭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将位于潘家园的北京万顺新时代眼镜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人邹先生告上北京市朝阳法院,并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1万余元。

据鹭万达公司诉称,其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和销售国际知名品牌眼镜的企业,一直独家拥有PORTS(宝姿)品牌系列眼镜在中国境内的生产权和总代理权。并被授权当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时,该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采取法律行动。2009年3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对万顺新时代眼镜公司进行了行政查处,并当场扣押了涉嫌侵犯PORTS注册商标的眼镜产品313副。2010年9月,鹭万达公司发现万顺新时代眼镜公司还在从事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眼镜。遂联系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从被告处购买了标有PORTS的系列眼镜产品。

鹭万达公司认为,被告未经合法授权,销售标有PORTS商标的眼镜,且产品质量低下,严重影响了PORTS品牌系列眼镜在市场竞争中已经创立的良好声誉和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损害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眼镜产品、登报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

另据悉,邹先生在国际眼睛大厦从事的是个体经营,并是北京万顺新时代眼镜有限公司的法人。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