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省检察院第五分院已经正式批准逮捕浙江籍男子徐某,罪名是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查获假水泥袋包装堆积如山
去年底,徐某擅自定制大批知名品牌水泥袋,并将其中26万多条水泥编织袋卖给了重庆的买家。徐某假冒的是世界知名水泥品牌拉法基的水泥编织袋。徐某明知自己未经拉法基公司授权,但为牟利,仍多次在江苏徐州找人印制大量“拉法基”水泥编织袋销售。
2010年11月底,重庆买家向徐某购买假冒“拉法基”商标的水泥编织袋。随即,徐某在江苏徐州找到老乡王某,以每条0.66元的价格,向其定制了一批假冒水泥编织袋。同年12月21日,这批编织袋拿到手后,徐某将其中的95000余条运到了重庆,以每个0.72元的价格卖给重庆买家张某、周某。2人在前去提货时,被民警查获。警方当场扣押假冒“拉法基”水泥编织袋86745条。另查明,徐某此前还曾3次卖给周某这种假冒水泥编织袋,加上这次被查获的8万多条,一共销售了26万多条。
什么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第215、220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事件评论
所谓“商标标识”是指在商品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及其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的标记。此案中,徐某假冒他人商标标识并销售伪造产品的行为既触犯了刑法,也伤害了社会道德。假著名商标水泥袋里装的水泥肯定也是假水泥。假水泥就是被填充在建筑物里的三聚氰胺,取人性命的方式不是缓慢的而是爆发式的,就像给楼体安装了一颗不定时炸弹,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爆炸。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已不再是触犯法律,也是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利益的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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