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代理>中细软代理“华夏天安”商标驳回复审案获得成功

中细软代理“华夏天安”商标驳回复审案获得成功

    发布时间:2016-03-03

案情简介:

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6类商品上的第14570051号“华夏天安+图”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作出了商标注册驳回决定,申请人对此不服,遂委托中细软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案例分析:

中细软集团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结合申请商标自身的显著性,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一、申请商标来源于申请人独创设计的美术作品,申请人对该标识享有绝对的在先权利,申请商标具有合法的来源。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经过宣传及使用,在其领域内取得一定知名度及影响力,已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申请商标具有合法来源。

三、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自设计而成,拥有其独特的含义,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以及具体含义方面均有着明显的区别,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也并不相同,所以审查员在运用商标审查标准时,应尊重事实,不能以片面、偏激的心态加以判断,这对申请人来说是不公平、不科学的,依据上述规定,应认定申请人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复审结果:

在中细软集团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商标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裁定,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而有效的保护。

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对比图:

11.png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