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便可购物,更有快递人员直接送货上门,这些优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购大军之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监测报告显示:仅2010年上半年我国个人网店数量就已经达到1200万家,网购用户突破了1.3亿人。但与之相关的是,网络商标侵权现象急剧增加。由于网络的全球化、虚拟性和客观性并存、科技含量高等特点,使得网络商标侵权的监管和维权变得十分复杂。
在现在已发现的网络侵权行为过程中,基本上是通过三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假称自己是某个品牌的销售商。二是把网站的搜索引擎链接到有可能妄称自己是这个品牌销售商的客户;三是在日常搜索引擎过程中,通过把自己的客户搜索前置到其他前置的第一搜索位序上去,本来想搜索真正的商标权人,但实际上搜索到的是涉嫌侵权的人。
网络商标侵权伤害的不仅仅是商标权人的权利,同样也伤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位吴女士的情况想必很多爱时尚的人都遭遇过。半年前,在北京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上班的吴女士,发现几个朋友都在网络上购买化妆品,价格比在商场购买便宜很多,于是她也从网上购买了一瓶某知名品牌的免洗面膜。当晚吴女士就试用了一下,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起床就发现脸上都是红斑。她立即到医院皮肤科检查,结果被确诊为皮肤因外界刺激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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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得知她刚使用过免洗面膜后表示,“不排除所用面膜为劣质产品。”正当吴小姐准备向销售此产品的网店索赔时,该网店已经从网上消失了。于是吴小姐想到向生产此产品的厂商索赔,可是当她到该化妆品品牌的官方网站查询时却发现该品牌根本就没有生产过她所购买的产品。由此可见,吴小姐所购买的免洗面膜,使用了他人注册的商标,是侵权商品,该网店店主销售假冒商品构成了网上商标侵权行为。
网络商标侵权主要是指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或者选取、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图形、图像并入自己的网页。如果行为人销售假冒商品,或者对他人注册商标作突出性使用,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解,则构成网上商标侵权行为。
现在中国网民数量巨大,而且会越来越多,网络侵权后果影响严重,所以找到切实有效的规范途径十分必要。国家工商局出台了一个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如果通过网络进行交易行为,要进行实名登记。这个实名登记的前提就是设置了一个具体责任的承担者。实名登记进入网络交易,是工商局在进行一个有益的尝试,希望这条路能走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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