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细软集团小知看到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网购驰名商标产品超3成不合格。该新闻的主要信息如下:
2015年11月上旬,湖南省工商局针对省内注册登记的部分电商平台、卖家以及在省外大型网购平台上销售的湖南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产品进行了抽样购买和检测。结果显示,以“神秘买家”的形式购买的448组商品中合格商品313组,合格率为69.8%。这其中包括了68组驰名商标产品,不合格22组,合格率为67.6%。
在大家的印象中,驰名商标商品知名度高、可信赖性强、质量有保障。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商标法》尚未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时,企业在做广告时通常会第一时间表明自己“中国驰名商标”的身份,以此来扩大产品销量。可是,代表着产品质量及消费者信赖度的驰名商标商品,其不合格率竟然如此之高。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
驰名商标表明的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没被国家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不一定就不被公众知晓;被国家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也不一定永远驰名下去。驰名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状态可能随着现实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商标法》才会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既然如此,为何还有很多企业要将商标申请为驰名商标呢?要解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具体来说,有以下两个:
(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从《商标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当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动提出驰名商标的保护请求。如果是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法律可以保护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和使用的权利;如果是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对其进行跨类别保护。由此可见,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更有利于避免被其他企业侵权。那么,什么样的商标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得到这样的保护呢?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是指使用该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人中,对该商标以及使用该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所知悉范围的大小、了解情况的多少等。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驰名商标是指较长时间持续使用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该商标不间断地使用于某类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时间直接决定了该商标是否能够成为驰名商标。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这些直接决定了知晓该商标人数的多少及其了解程度的大小。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如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一定时期的销售量增长较快,或者销售区域迅速扩大等,这些可以说明购买使用该商品的消费者众多,该商标为公众所熟知等。
驰名商标的名号不是自封的,要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认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想将持有的商标申请为驰名商标,就请联系中细软集团吧。中细软集团作为中国领先的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也将助您做好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