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汉区工商执法人员在青年路江汉印务公司巡查时发现,一公司厂房内堆积着大量印有“hp”商标标识的包装盒。经查,厂房已租给温州人李某从事包装印刷。日前,李某已因制造假冒名牌商标罪被处罚10元人民币。
据李某交代,他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惠普公司授权其印制“hp”商标的委托书。执法人员询问是从哪里弄来“hp”816、817墨盒包装时,他说是陈某提供的,陈某还提供了用于印刷的灰纸板。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有已印刷“hp”标识墨盒包装半成品8000余份、已剪切完毕的包装盒成品800余张、“hp”防伪标识贴2000余个。经“hp”商标持有人鉴定,这些包装全是假冒的。
工商部门以无证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没收现场所有印有“hp”商标的包装盒成品、半成品和防伪标识贴,准备销毁。同时责令李某停业整顿,并对其做出没收非法所得7万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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