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昨日获悉,微软公司已经正式向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拥有AnswerBing.com和BlogsBing.com两争议域名所有权。
投诉人微软公司表示,争议域名与其搜索引擎注册商标“Bing”混淆相似,且两争议域名注册时间晚于其商标申请注册时间,被告具有恶意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性质。
经仲裁小组调查取证,两争议域名均被解析至与其同业竞争的搜索业面,被告意图通过注册含有其相似商标争议域名混淆用户获取不当收益,经查证被告确实具有恶意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的性质。
最终,仲裁小组决定将争议域名移交给投诉人微软公司。
通过微软的维权可以看出,微软对于“Bing”商标域名的所有权可谓是相当的重视,此前曾多次收购bing相关域名,除了通用域名bing.com外,微软还收购了biying.com.cn/.cn,香港域名bing.hk/.com.hk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顶级域名,如澳大利亚(bing.com.au)、新西兰(bing.co.nz)、英国(bing.co.uk)、加拿大(bing.ca)、新加坡(bing.sg)、德国(bing.de)和法国(bing.f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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