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各大超市里都能见到“棒棒娃”牌的牛肉,但是他们却被称之为“山寨版张飞牛肉”,正因如此成都市棒棒娃实业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四川张飞牛肉公司,要求法院确认“棒棒娃”不构成侵权。但是最终四川张飞牛肉公司反诉,法院一审认定“棒棒娃”侵权,并赔偿5万元。
为了一个张飞牛肉的商标,四川省颇具知名度的牛肉加工生产企四川张飞牛肉公司(以下简称张飞公司)和成都市棒棒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棒娃公司)对簿公堂。成都中院一审认定,棒棒娃公司侵犯了张飞公司的商标权,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张飞公司5万元经济损失,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棒棒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已于昨日(2011年1月6日)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被称“山寨” “棒棒娃”告“张飞”
棒棒娃公司起诉称,张飞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牛肉加工生产的企业,其于1992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圆形人头像及张飞”商标,商标局于2004年核准注册了该商标。核定适用于肉、肉片、肉干、肉松等的生产、销售等。
后棒棒娃公司生产了桃园演义五虎上将系列产品,其中有一款为张飞牛肉。棒棒娃公司称,从2009年7月以来,张飞公司在成都各大超市卖场进行打假,声称棒棒娃公司生产、销售的桃园演义五虎上将之张飞牛肉产品属于“山寨版张飞牛肉”,并要求超市方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棒棒娃公司认为,两公司生产的产品虽然是同类产品,但两者在商标上明显不同,不会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错误认识,不构成对张飞公司的侵权,遂将张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棒棒娃公司不构成侵权。
认为被侵权 “张飞”反诉
张飞公司称,张飞公司从2004年取得“张飞文字及京剧脸谱”的注册商标后,为有效保护“张飞”商标,不仅斥巨资组建三国文史和张飞文化研究机构,还在大力宣传“张飞”品牌上下功夫,大量的广告投入扩展了“张飞”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棒棒娃在相同的牛肉商品上使用‘张飞’商标,让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条件下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和张飞公司有着某种特定联系,侵权了注册商标专有权。”
随后,张飞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认为棒棒娃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要求棒棒娃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法院一审:“棒棒娃”赔5万
日前,成都中院作出一审认定,认为棒棒娃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桃园演义五虎上将之张飞牛肉商品,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种类相同,其包装袋正面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使用了戏剧脸谱,并在脸谱右下方用较大字体标注了“张飞”字样,从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出发,给人的视觉整体印象是张飞戏剧脸谱和张飞牛肉。法院认为,棒棒娃公司侵犯了张飞公司的商标权,一审判令棒棒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张飞公司5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 对此,棒棒娃公司提出上诉。昨日,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张飞牛肉是一种食物的通用名,而不是一种区分牛肉食品来源的商标。”棒棒娃公司称,桃园演义系列牛肉产品是结合三国文化推出的系列产品,包括了“张飞”、“关羽”、“刘备”等三国历史人物的外包装袋,并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在超市的货架上,均是将几个三国历史人物的产品同时展出,消费者在购买时不会误认为是张飞公司的产品。
当庭审结束后,法官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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