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近日破获了一起涉嫌销售假烟的案件,其中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了还未销售的案值20.1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苏烟”“黄鹤楼”等卷烟508条。因贩卖假烟被警方猪抓住后,犯罪嫌疑人拒不开口,但因警方手中握有有效证据,所以其仍被判刑,并处罚金。
同时警方还查明,张占营等人自2009年2月以来,已销售案值871836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2226条。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月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成为“零口供”犯罪嫌疑人。日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占营、张月、孙志敏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审理,依据有效的证据链,依法判处张占营有期徒刑8年,张月、孙志敏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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