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和商标近似是极易出现的商标问题,别以为你那商标没有注册就不会被别人盯上,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任谁都想在市场上成为绝无仅有的那一个,更何况你想投机借助人家的名气呢?如果你想说,很多商标都是通用词,你用,我为什么不可以用,那么很抱歉,人家先下手为强,先注册了商标并且已经成功了,你再怎么狡辩也没有用,谁让你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那个人?
其中,中粮集团的长城葡萄酒就屡屡被人傍名牌。中粮集团在这方面还是很有经验的,每每发现有类似商标的,一告一准,赔偿数十万甚至上千万的情况都大有人在。不懂知识产权或存在侥幸心理的商家们,被罚得倾家荡产真的好吗?
2006年8月10日,有关中粮集团和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案属于比较有代表性的,作为还没有注册商标的嘉裕长城和图被判定为与“长城牌“构成近似一点都不冤枉。因为知道“长城”二字是好东西,甭管你是嘉裕长城还是慕田峪长城,近似那简直是一定的,长城葡萄酒作为驰名商标来讲,已经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和宣传,在消费者眼里已经成了固有品牌,一提到葡萄酒可能会想到的牌子就是长城。而赔偿一千万也让嘉裕公司因此破产倒闭。
更有奇葩者吉林省金吉麟酒业有限公司,直接在他们生产的涉案葡萄酒正面瓶身贴上方“经典长域干红”文字,貌似“长域”和“长城”略有不同,但该“长域”中的“域”字经使用人对文字笔画的变形设计,以普通公众一般注意力标准,极容易将其与“长城”文字中的“城”字混淆,更为严重的是还在文字下配有长城图形,多么明显的模仿?被罚10万小惩大诫。
由于长城葡萄酒商标的影响力,还有多起类似的商标侵权案,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只是有一点,好商标是可遇不可求的,尤其是我国历史悠久,诸如很多名胜古迹和历史渊源深厚的人名地名数不胜数,想要商标能够利于宣传,借古人的名气也是非常好的方法。只是如果有人先注册了,那么好处自然就归属注册商标者,如果您慢了一步,那还是自谋出路吧,至少再找一个家喻户晓的词似乎也不是特别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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