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通知》。
《通知》指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直接侵犯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侵权商品还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且严重影响国家形象。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加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刑事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依法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分子;加快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及时有效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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