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相关细则,以增强品牌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
获评“东莞老字号”企业,政府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2010年第17次东莞市长办公会议近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扶持“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请示》。东莞市长李毓全表示,加强挖掘、保护、培育和扶持东莞老字号企业,可以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
据介绍,为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的支持体系,以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和技术工艺,市经信局提交了《关于扶持“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请示》(以下简称《细则》)。除了按照《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实施政策》,《细则》还从多个方面提出对老字号企业予以扶持。
融资方面,政府将鼓励和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对“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所需的贷款给予支持,财政给予技改技创项目不超过三年贷款贴息,贴息额按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资助,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此外,东莞将鼓励和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对老字号的发展给予担保方面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优先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和扶持。
开拓市场方面,政府在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对于进出口配额分配和特许经营许可,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和企业。
人才培训方面,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艺交流,对老字号传人、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予以培训经费50%的财政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据悉,凡企业和商标的注册地均为东莞市,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且品牌创立达40年及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均可申报老字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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