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节已过两月,有着百年历史的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冠生园集团)对困扰自己多年的假冒品牌问题首次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将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告上法庭。居冠生园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很多老字号一样,每年一到中秋,各地就会冒出假冒冠生园品牌的月饼。
据了解,冠生园品牌创建于1915年,其创始人冼冠生曾在全国各地开了十多家名叫冠生园的企业或商店。解放后,各地冠生园归当地政府管理,彼此间没有任何联系。由上海的冠生园集团所持有的“冠生园”品牌于2000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相关规定,其他冠生园企业,只拥有“冠生园”字号,不拥有“冠生园”商标使用权,不能在产品上突出使用“冠生园”字样。
“这家苏州企业不仅在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使用‘冠生园’商标,而且在公司网站和市场销售时大肆宣传,已经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娄俊称,目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冠生园集团的诉讼。
“国家很重视老字号企业的发展,每年都有老字号企业发展项目资金下拨,但我们希望老字号在商标使用权上得到更好的保护。”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蓝雪说,目前商标侵权已经成为老字号面临的共同“难题”。企业发现假冒后,一般会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但难防假冒复燃,“这家苏州企业去年因为商标侵权被当地工商局查处过,可是今年照样做。”而提起诉讼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将为此付出不小的人力、财力、精力。
娄俊认为,侵权成本低是假冒品牌屡见不鲜的主要原因,“如果是法院酌定判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但是有些企业利用名牌销售一年的利润可能就有几百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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