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岩城水泥有限公司向私营企业大田岩盛水泥有限公司的借款2500万元全部到账。这笔借款的一部分,是岩城公司以自有的“岩城”牌商标作为抵押物质押的。此举首开我省以商标专用权质押在民间融资的先例。
今年6月,大田县拟对国有企业大田县岩城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改制,租赁给大田岩盛水泥有限公司经营。为解决500多名职工的安置费问题,岩城公司向承包方提出2500万元借款。
“岩城”牌是省著名商标。但把商标卖给岩盛公司,显然不妥。大田县工商局市场合同股的郑承惠说:“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名片,如果企业所属商标使用权被拍卖给他人,就等于断了产品的销路。没有商标的产品就如一个人没有名字一样。”
岩城公司又想到商标质押融资。用商标作抵押,既不影响对商标的使用,又能借来现金。6月,大田县工商局适时介入,联系机构对岩城公司无形资产进行评估。8月19日,国家商标局向岩城公司颁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经评估,作为省著名商标的“岩城”价值1357万元。
就这样,岩城公司将自己的品牌、商标质押给岩盛公司,加上岩城公司抵押的动产,双方签订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大田县工商局表示,商标质押民间融资零的突破,探索了无形资产变有形价值的新方式,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开辟了新途径,还能让更多企业重视品牌建设,挖掘、提升商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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