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内iPad商标持有者唯冠科技小股东李肃向媒体披露,苹果公司并未取得iPad在华商标权,苹果公司在中国销售iPad产品,已构成商标侵权。截止记者发稿时,苹果公司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今天上午,记者登陆中国商标网发现,中国大陆“iPad”商标所有者仍为唯冠科技,注册日期为2000年1月10日。公开信息显示,早在今年5月7日,iPad中国商标就已经进入转让待审中。
李肃表示,2000年唯冠国际实际控制的唯冠台北公司注册了iPad电脑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国际全资的唯冠科技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注册号为1590557和1682310),使用范围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
2007年,唯冠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海外商标权卖给苹果。但苹果公司始终未在iPad大陆商标权上同唯冠达成协议。
“今年年初,苹果公司一直在同唯冠协商,但因唯冠陷入财务危机,被8家银行封查资产,苹果也就撤出谈判,并在国内销售iPad产品。”李肃表示,目前唯冠的债券银行本周将召开联席会,对iPad商标权问题会形成一个决定。
李肃称,苹果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回到谈判桌上协商。否则唯冠科技将连同8家债券银行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查封苹果公司的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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