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材料已交上去了,但暂时未得到商标局回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会长杨君敏对《每日经济新闻》说。杨君敏所指的材料是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致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方便粉丝商标归类调整的异议资料。
今年2月,商标局发出《关于调整〈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30类方便粉丝商品类似群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把方便粉丝由第30类3012商品群组调整到第30类3009群组,即与方便面为一群组。对此次调整,商标局给出的理由是“方便面”与 “方便粉丝”商品虽分属不同类似商品群组,但两者的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根据类似商品的划分原则,“方便面”与“方便粉丝”商品应当确定为类似商品。
上述异议资料指出,此《通知》有可能形成漏洞,导致商标的恶意注册,重蹈商标抢注的覆辙,陷于恶性竞争,这属于极为反常现象,理应予以重视。
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所属的30余家会员企业通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致函,认为方便粉丝是粉丝类商品中的一种细分商品,两者高度类似,调整第30类方便粉丝商品类似群组没有必要,希望明确方便粉丝商品使用注册于3012群组粉丝(条)商品上的商标继续有效。
另外,在此异议材料中,提出了8个“方便粉丝”就是“粉丝”理应归类于3012群组,不该与方便面一组的论证观点。其中一点认为,该调整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经济交易的安全,以及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系。大量粉丝企业都没有特定注册保护“方便粉丝”商品,容易引起企业商标纠纷,甚至冲击原有市场,打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质管负责人蒋经理表示,国家商标局的调整对公司影响不大,因为光友在3009、3012两个群组都有注册商标,此调整可能对其他品牌会产生一些影响。(李娇凤)(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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