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冠捷科技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荷兰飞利浦订立商标许可权协议,获后者授权于中国独家商标使用权,为期五年。
公告称,飞利浦同意授予冠捷的全资附属公司--艾德蒙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独家权利及许可使用证,允许其于中国将飞利浦商标用于范围内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上。同时,飞利浦电视及显示产品仅可由艾德蒙及其联属公司制造,艾德蒙将根据此等产品营业额之指定百比,按年缴付许可使用费。
据了解,飞利浦将其于中国推广及分销各式各样彩色电视产品的业务注入一间附属公司,然后将之售予艾德蒙,代价为123万欧元(约1,279万港元)。(左延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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