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申请国玉商标被驳

申请国玉商标被驳

    发布时间:2010-09-25

  申请商标“国玉 建极绥猷”被驳后,申请人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前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其容易使人联想到故宫、皇家,因此不得注册。


  据了解,“建极绥猷”现题写在故宫太和殿匾额上。商标申请人白喜贵从事旅游商品的个体经营。2005年,其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但2008年9月被驳。


  随后,白喜贵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商评委。一审法院认为,“建极绥猷”容易使人将其与故宫太和殿产生联系,且“国玉”寓意着“达到国家级别之玉”,容易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支持商评委的做法。


  对此,白喜贵认为,众多历史匾额、碑文都已被核准注册,“为什么太和殿上的题词就不行?”随后,其向市高院上诉。


  前日,市高院二审再度将其驳回,不过认定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出现错误。


  市高院二审认为,“国玉”、“建极绥猷”均不存在影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公共利益和秩序的情形,因此不属于“有不良影响”的范畴,但上述商标申请用于配合玉雕造型,其展出时,容易使公众将其与故宫、皇家产生联系,根据《商标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