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7年保护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五峰某茶业有限公司侵犯“人民大会堂”商标专用权案等榜上有名。
其余9个案例分别是:胡某销售侵犯“立邦”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代某销售侵犯“皇明”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武汉市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侵犯SKF商标专用权案、陈某销售侵犯“李锦记”商标专用权商品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某椪柑产业协会侵犯“清江”商标专用权案、宜昌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当阳市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某连锁店销售假冒“国豪”种子案、王某销售假冒“葛洲坝”过磷酸钙案、杨某销售假冒“稻花香大珍品壹号”案。
据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例中最高处罚额度达到20万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